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發布以來,常山聚焦校外培訓執法隊伍薄弱、缺乏執法經驗等問題,從資質保障、效能提升、執法問效三方面發力,一體推動校外培訓執法隊伍建設落細落實。
一是完善資質強保障。強化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,引導機關干部申報行政執法證考試,扎實開展執法證件申領審驗工作,實現行政執法人員“持證上崗”“亮證執法”。推動輔助執法人員隊伍建設,聘請專兼職責任督學、社區教育專干等,組建縣鄉聯動的輔助執法隊伍體系,通過專項檢查、協同執法等方式,發揮輔助執法隊伍監管執法作用。截至目前,教育系統具備行政執法證人員已達9人,輔助執法人員約50余人,14個鄉鎮(街道)綜合執法隊伍中教育行政執法人員均在2人以上。
二是組織培訓提效能。收集國家、省級各類政策文件,編印《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管理文件匯編》,強化理論學習,提高執法效能。聯動縣綜合行政執法局,開展教育行政執法業務知識培訓,進一步明晰監管執法程序及執法依據。針對執法過程中的取證、裁量難等具體問題,開展執法案例專題培訓,學習各地執法經驗。截至目前,先后召開學習貫徹《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》專題會、執法案例培訓會等3次,累計培訓150余人次。
三是積極實踐解難題。推動縣級層面積極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,在實踐中積累執法經驗、強化執法本領。推廣“1+X”執法體系,即通過教育局組織協調組建聯合執法隊伍,形成縣鄉兩級聯動機制,對違規培訓進行強力打擊,堅持在節假日等重要時間節點,部署多輪集中整治攻堅行動,全縣橫向到邊、縱向到底的校外培訓治理格局基本形成。目前,共開展“監管護苗”、培訓材料規范、資金監管“回頭看”等專項行動3次,檢查校外培訓機構64戶次,立案、查處違法行政案件1起,下達整改通知書20份,約談校外培訓機構2次。(胡一輝 供稿)